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中共沁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局委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和人数等相关内容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等。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沁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在职人员报考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现工作单位及起始时间,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
3、“年龄”表述中的“*年*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岗位表》中“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特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本科及以上的需取得相应学位。
5、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
8、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有多层次学历的,只填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报考者对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用人单位于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因报考资料不全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改并按要求重新提交信息。
2024年8月15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信息修改、照片上传、改报类别和岗位,请考生注意截止时间。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4年8月16日16:00期间通过原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考生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沁阳市2024年市直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政策。申请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力资源管理与任免奖励科(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24年8月22日8:00至8月24日8: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激光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放弃。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证件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均需要查验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2、比例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考生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8月19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报和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3、政策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报名成功后至2024年8月16日16:00前到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力资源管理与任免奖励科(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1)报考沁阳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2)报考沁阳市融媒体中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3)报考沁阳市高级中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总计100分。
3、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笔试成绩低于50分或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应根据指定工作网站公布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采取考生本人(不接受他人代办)现场提交复审材料的方式进行。发现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沁阳市2024年市直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网上报名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签名)。
(3)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面试资格确认)。
2、面试形式和内容
(1)报考沁阳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岗位和沁阳市融媒体中心203、204岗位的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2)报考沁阳市融媒体中心201、202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新闻播报(3分钟以内)、节目主持(5分钟以内)、才艺展示(自备展示工具,2分钟以内)三个环节进行,时间为10分钟。
(3)报考沁阳市高级中学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作课(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和答辩;模拟作课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课程范围为高中各科高一必修新教材,教材由考务办公室统一提供。
考生面对评委模拟作课,按照课堂常规进行,时间为15分钟,作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备课教材和在备课室准备的讲稿。作课结束后,每个考生回答两个问题,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时间为5分钟。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沁阳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岗位和沁阳市融媒体中心203、204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沁阳市融媒体中心201、202岗位和沁阳市高级中学岗位的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沁阳市政府网站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在本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3、体检结果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为3年,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有关事宜
(一)沁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yang.gov.cn)为此次招聘的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或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简章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辞聘审批备案手续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辞聘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备案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简章由中共沁阳市委组织部和沁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2102823(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391-2102800(沁阳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沁阳市2024年市直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沁阳市2024年市直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日